五环外可以养阿拉斯加吗?
先说结论,五环外是可以饲养阿拉的,但是具体能不能饲养,还需要看具体的地方政策和治安状况。 之前有人发过类似的问题,我写过类似的答案,就不详细写了(直接贴链接) 不过当时是2015年,那时候离现在已经有近四年了,具体情况可能又有变化,所以,如果有想养阿拉的人,可以先去当地有关部门咨询一下,得到最准确的答复之后再做打算也不迟。
有人说,北京、上海等城市禁止个人喂养和买卖犬只,事实真的如此么? 从法律角度讲,目前我们国家并没有制定一部专门关于养犬的法律,各地有关养犬的规定,都是以地方性法规或是地方政府规章的形式制定的。 所以,“犬类管理条例”或“犬类管理办法”等地方法规的名称才更适合一些。
以北京为例,关于养犬的管理,目前主要的依据就是《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》,于1996年发布实施,2003年和2014年曾经两次修正。 在该规定的第四条中,明确写到: “本规定所称养犬,是指公民个人或者单位依法领养犬只的行为。” 也就是说,在法律层面,养犬是被允许的;同时,在第四条中还明确的指出了养犬行为要遵守的条件为: “(一)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(二)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;
(三)具有履行养犬义务的能力。 ” 而第五条则对不得养犬的情况做了列举式规定: “(一)养犬人不符合第四条规定条件的;
(二)医疗机构所在建筑物内不允许养犬的。
(三)学校、幼儿园、少年儿童活动场所等教育机构及其周围不予养犬。”
从法条中可以看到,除了满足条件之外,一些特殊区域也是被明确规定不得养犬的。另外需要指出的是,在该条文中,使用的词汇是“禁止”,而不是“不得”,这也就意味着如果符合了规定的条件,则既不属于“禁止”的范围,同时又排除了“不得”的情形,是可以依法养犬的。
其他的城市规定大体一致,比如天津(2012年修订)、南京(2013年修订)、沈阳(2007年制定)、成都(2008年制定)等等都规定了“实行养犬许可制度”“限制养犬”等内容,可见,除个别城市(如武汉)外地方法规都没有明文规定禁止个人养犬。
当然,在允许养犬的前提下,各地也对饲养烈性犬、大型犬做出了限制性的规定。以北京为例,第二十三条规定: “单位和个人养犬,须取得公安机关签发的养犬许可证后,方可养犬。
经县级人民政府决定,设立特定区域为禁养犬区,并确定相关管理机关。 个人养犬的,每户限养一条。 严禁买卖、出租和集体饲养犬只。”
同时在第二十一条中又对如何获得养犬许可的具体程序作出了规定。 无论是从法定许可的角度,还是地方法规规定的角度看,五环外养阿拉都是可以的,但是,你也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并且接受相应的监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