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不能养金毛吗?
最近老是有网友问城市能不能养金毛,小编查了下资料找到的答案,城市可以养,但是需要办证!今天小编就来跟你讲讲城市养金毛的必备条件~
据了解,从2013年7月1日起,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饲养犬只。有需要饲养犬只的黄证犬,应将其迁移至外地饲养,或者送交指定地点饲养。在禁止饲养区外的辖区内饲养大型犬只的,应当经属地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机构体格检查合格,领取养犬登记证。
在此,提示广大爱犬人士,请自2013年7月1日起,不要再饲养大丹犬、法国斗牛犬、英国古代牧羊犬、藏獒、牧羊犬、灵缇、细牙猎犬、兔仔狗、昆明犬、德国猎犬等二十种禁养犬只,否则,将视为违法。
按照《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》规定,本人拟饲养大型犬的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有合法住所,即有自己的住房或者单位有统一的宿舍区,且住房或者宿舍面积至少100平方米;单位常住人口至少1000人;
(二)有稳定的经济来源,即有稳定收入的公民、单位或者社会组织,非本市居民需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;
(三)符合本市本市城市容貌标准;
(四)有专门的车辆用于携带外出;
(五)本人具有五年以上哺乳动物饲养经验,具备履行保护饲养动物的责任能力和良好的道德素质;
(六)市、县(市、区)城市养犬管理办公室(设在市政管理行政执法局养犬监察科)核实有关证明材料,经现场查看符合条件的,可以发给《养犬许可证》及相关证明。
因非本市居民在市内居住期限未满一年的,没有5年以上哺乳动物饲养经验的,不符合本市城市容貌标准的,缺少专门运送工具的,有严重疾病的,在城市养犬管理办公室认定为不予发放的其它情形的,发给《养犬申请受理情况通知》。